内容 | 接收社会弃婴 |
联系电话 | 7200966 |
办理地址 | 临沂市儿童福利 |
许可条件 | 社会弃婴 |
申请资料 | 公安部门携弃婴及证明(捡拾人证明、捡拾人报案证明、群众报案后查找不到弃婴亲生父母下落的证明),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盖章 |
办理程序 | 接收社会弃婴工作由收养办负责,其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接收,接收手续必须齐全完整,手续不齐全者有权拒绝接收。 一、公安部门携弃婴及证明(捡拾人证明、捡拾人报案证明、群众报案后查找不到弃婴亲生父母下落的证明)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盖章。 二、公安部门到综合医院为弃婴查体。 三、公安部门携弃婴及健康查体表到儿童收养办公室。 四、公安部门出警人员填写送养人信息表。 五、收养办为弃婴照相、盖手(足)印。 六、收养办填写捡拾弃婴登记表。 七、收养办填写社会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入院登记表。 八、手续齐全后将弃婴送到儿康部。 |
办理部门 | 临沂市儿童福利院 |
办理时间 | 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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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 | 描述 | 表格 | 样例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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