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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水利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索引号: 004448662-06_C/2017-0714001 公开目录: 文件通知 发布日期: 2017年07月14日
发布机构: 临沂市水利局
 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临政办发〔2017〕12号)精神,推动全市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,更好地服务“大美新”临沂建设和水利改革发展,结合水利工作实际,制订该实施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加大政务公开力度,加强政策解读回应,增强政务公开实效,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
二、围绕水利改革做好政务公开

(一)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。做好水利行政审批、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,在局网站公开市水利局全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,修订更新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服务指南,公开全市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,公开项目名称、设置依据、服务时限,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基本信息,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。加快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平台建设。(责任单位:水政科、建设科、人事科)

(二)推进水利监管信息公开。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公开水利监管执法的依据、内容、标准、程序和结果,重点推进水利工程稽察、水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息公开。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,加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力度。定期对水利施工企业进行抽查检查,及时对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公示。(责任单位:建设科、信息中心)

(三)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公开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延伸,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、网上办理。全面梳理市水利局负责的公共服务事项,对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,列明办理依据、受理单位、基本流程、申请材料、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、收费依据及标准、办理时限、咨询方式等内容,并细化到每个环节。2017年年底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通过市水利局门户网站、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。(责任单位:水政科、办公室)

三、围绕水利建设做好政务公开

(一)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。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,包括重大水利工程的重要政策内容、重大工作部署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等有关情况。重点做好2017年开工项目的信息公开。(责任单位:发规科、建设科)

(二)推进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。扎实做好防汛抗旱、农村饮水安全、水资源管理、农田水利建设等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,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、旱情、灾情以及预警信息,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公开工作,加大水利扶贫工作进展、扶贫成效信息公开力度,接受社会监督。(责任单位:防办、农水科、水资源科、移民局)

(三)推进实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。及时公开全面实行“河长制”实施方案、管理保护目标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河湖保护情况。(河长制办公室、水资源科)

(四)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公开。推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、监理、重要设备采购等招标投标进入当地公共资源平台进行交易,依法公开交易公告、资格审查信息、成交信息、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,实现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全流程公开和资源共享。(责任单位:建设科)

四、围绕水利管理做好政务公开

(一)进一步推进水利重大决策公开透明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水利工程、重大水利政策文件,在工程决策或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、专家等各方面意见,扩大公众、媒体参与,推行民意调查制度,在工程决策或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。(责任单位:发规科、水政科)

(二)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。围绕党中央、省、市部署的重大水利改革发展任务,围绕水利中心工作,细化公开执行措施、实施步骤、责任分工、监督方式等,及时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,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、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。(责任单位:发规科、办公室、人事科)

(三)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。及时公开市水利局部门预算、决算及有关报表,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,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,对公示的表格内容进行详细说明。(责任单位:财务科)

五、围绕公众关切做好政务公开

(一)主动做好政策解读。水利重大政策法规出台前,提前做好政策解读方案,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水利局网站和媒体发布。对涉及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重大政策法规,由局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、接受访谈、发表文章等方式,加大政策解读力度。加强专家库建设,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。注重运用数字化、图表图解、音频视频等方式,增强政策解读效果。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发布信息、解读政策、引领舆论方面的作用,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。(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信息中心)

(二)积极回应社会关切。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,扩大舆情收集范围,及时了解各方关切,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。加强舆情分析研判,对重要水利舆情、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,及时借助媒体、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,讲清事实真相、有关政策、处置结果等。遇有重大水利突发事件,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吹风会,迅速澄清事实,消除不良影响。(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水政科、信息中心)

(三)推进水利数据开放共享。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省水利厅要求,大力推进全市水资源数据库建设,稳步推进全市水利数据共享开放。(责任单位:水资源科)

六、围绕能力建设做好政务公开

(一)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,涉及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,及时、全面、准确向社会公开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力度,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,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,确保应公开尽公开。(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水政科)

(二)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。进一步明确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建设内容责任分工,健全统一管理、分栏负责、共同建站的管理模式,加强信息内容保障,提高信息发布质量,规范信息发布流程,增强部网站发布信息、解读政策、回应关切、引导舆论的功能。完善搜索查询功能,整合公开信息资源,强化行业内外网站的联动,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。积极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,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”,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。(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信息中心)

(三)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。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。局办公室年底要及时做好政务公开总结工作,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,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%,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,确保公开责任落实到位。加大学习和培训工作力度,充分利用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,争取在年内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,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。(责任单位:办公室、人事科、机关总支)

       

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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